申请条件:
(资料图)
(一)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居民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市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保障条件;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确定1名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2.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3.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或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2.申请人持有市区居住证;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缴纳社会保险18个月(含)以上;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
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可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者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并受理申请。
2.审查:审查人员对提交的申请进行核实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网上申请的可在“皖事通”APP中查看办事进度。
3.办结:对于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给予办结,若存在结果文件的现场发放或依申请快递送达,不符合要求的,则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咨询电话:
0551-67289081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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